日前,瑞安市网信办在开展“‘瓯越清朗’-整治网络低俗账号”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,某网络平台属地账号“瑞安刘**”(1.6万粉丝)在直播期间存在发布低俗信息、谩骂侮辱他人等行为,违背社会公序良俗,对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导向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在温州市网信办指导下,瑞安市网信办启动“两分两联”工作机制,联合瑞安市公安局对该网民开展约谈,对其在直播期间发布低俗信息等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、责令整改,并向其传达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相关要求,相关违法线索移交公安部门核查。
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